7月4日,黃岡市交警支隊在夜間執(zhí)勤時,開始查扣小微電動車。當晚8時起,在車流量較大的黃州大道與赤壁大道交叉路口,交警不到半小時,就扣下6輛在機動車道上無證行駛的小微電動車。
查扣過程伴隨著激烈爭執(zhí)!盁o證?這個車要辦什么證?在哪里辦證?”“如果不能上路,為什么允許商家賣?”交警們并不能準確回答,只能按照現(xiàn)行交通安全法,以“在機動車道上無證駕駛”的理由將車暫扣。
上月初,黃岡全面啟動“文明出行”行動,為如期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城市展開攻堅。正是在此背景下,交警嚴格管車管人,觸碰到“小微電動車管理”這一難題。市交警支隊支隊長陳元凱說,對這一法規(guī)的空白地帶,尚需多部門共同關注解決。
缺失的“標準”
小微電動車是個概稱,指的是那種有全封閉車殼的三輪或四輪電動車。在黃岡市區(qū),小微電動車品牌繁雜,規(guī)格差別很大,小的僅比兩輪電動車略寬,里面可前后坐兩人;大的寬度超過1米,能夠妥妥坐下4人,相當于一輛微型轎車。性能也有差異,有的標注為“老年代步車”,車速較慢,配置簡陋;有的標明是“電轎”,坐4個人還跑得很快,燈光、后視鏡等配備較齊全。
7月5日上午10點左右,黃岡市實驗小學門前,汽車、兩輪電動車和一些小微電動車擠在一起接孩子。開小微電動車的以老人和婦女為主,與兩輪電動車相比,前者能遮風擋雨,載人載物更方便。
市民吳女士的金彭牌小微電動車,有四個車輪,寬度約有80厘米。據(jù)她介紹,這車是去年花5800元買的,平時用來接送孩子上學,最高車速可達30公里/小時,一家四口常常共乘這輛車出門,上20度的陡坡都不在話下。最方便的是,不用駕照,不上牌照。
據(jù)了解,我國新能源車市場方興未艾,電動乘用車(客車、轎車、SUV)的生產(chǎn)銷售和上路已納入正規(guī)管理。兩輪電動車曾長期沒有生產(chǎn)標準,今年4月15日,新國標作出明確界定:基本標準為重量不超過55公斤,時速低于25公里。不過,兩輪電動車上路在大多數(shù)城市處于管理空白,只有武漢等少數(shù)城市實施了牌照登記。至于三四輪的小微電動車,目前基本處于無序狀態(tài)。
陳元凱說,由于沒有明確的質(zhì)量標準,小微電動車安全隱患很高,同時駕駛?cè)宋唇?jīng)過任何培訓,很容易出現(xiàn)交通事故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在黃岡市,與小微電動車相關的交通事故比例快速上升。
不能上路,為什么允許商家賣
不能上路,為什么能賣?這是被扣小微電動車車主與交警爭執(zhí)的焦點。黃州交警大隊隊長閔鴻飛說,買了車上路被扣,老百姓也覺得很委屈。
66歲的何銀鳳用于收廢品的小微電動車被交警扣下,她非常疑惑,“沒有人告訴我要辦證。”58歲的胡松林說,我從商家買了車,也想合法辦理手續(xù),但是怎么辦呢?
陳元凱說,這種窘?jīng)r,緣于上游到下游的層層失守。生產(chǎn)廠家按照摩托車或者場地車的標準生產(chǎn),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常常隱瞞信息,把只能用于公園、工廠等場地的專用車當成普通電動車售賣,也不告知購買者相關的交通法規(guī)知識。所以,上路時交警按交通法規(guī)扣車,老百姓就不能理解了。
記者走訪了黃州區(qū)幾家電動車店,發(fā)現(xiàn)隱瞞信息銷售的現(xiàn)象普遍存在。在問及是否需要上牌照時,店主都說不用。在一家新能源車行,一輛標注“新能源觀光車”的電動車作為普通電動車銷售,售價2萬元,銷售人員說可以隨意上路,沒有場地限制。
記者采訪了黃岡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。局辦公室主任潘鶴年說,他們只能按照國家標準對兩輪電動車進行質(zhì)量檢查,目前新國標沒有涉及小微電動車,無法對銷售進行干預。
黃岡市交警支隊宣傳科長阮景紅說,他們曾經(jīng)在電動車店外張貼宣傳單,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不合規(guī)電動車,但是店家轉(zhuǎn)頭就把宣傳單撕掉了,電動車銷售不在交警管轄權限內(nèi),他們也沒有好辦法。
如何平衡出行便利與交通有序
小微電動車不是黃岡獨有的“風景”。在武漢遠城區(qū)及孝感、咸寧等地,都能見到各式各樣的小微電動車上路。
有市民介紹,現(xiàn)在放暑假,在路上跑的小微電動車還少一點,開學后會出來更多。
黃岡屬于四線城市,市區(qū)公共交通體系不完善,兩輪電動車和小微電動車對便利百姓出行確實起到了作用。但管理顯然又是必要的,管理也是為了民生。
日漸增多的小微電動車,給城區(qū)交通秩序帶來一定混亂,而未經(jīng)培訓的駕駛?cè)伺c小微電動車自身的安全隱患疊加,顯然會導致交通事故進一步增多,做好平衡確實是道難題。“光靠交警一家肯定不行。”陳元凱認為,這是個系統(tǒng)工程,要依靠人大立法,把管理的標準和章程建立起來,依法來管理小微電動車。據(jù)悉,黃岡市已經(jīng)公布關于電動車治理的立法草案,正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,截止時間是7月24日。
阮景紅認為,有了法規(guī)后要加大宣傳,引導消費者注意風險,盡量購買符合標準的電動車產(chǎn)品,并嚴格按交規(guī)駕駛。(朱靈)